近幾年來,裝修行業勢頭很火,有如日中天的跡象。現在買房很少人不選擇裝修,一切都是為了住起來舒適,一個溫暖的家庭首先得有不錯的居住環境吧。因此,裝修合同糾紛案例也屢屢發生,一個不留神,不是業主將裝修公司告了,就是裝修公司來聲討業主。這些問題也時時在滋擾人們的生活。這樣的糾紛是如何產生的呢?知道了源頭再規避,就可以減少發生的機率了。
一.注意“模糊詞彙”的使用
相信很多業主都注意到,裝修合同中存在不少的“模糊詞彙”,即含糊不清、可方可扁的說法。一旦糾紛產生,這類詞彙就給責任認定帶來一定的麻煩。像什麼“按實際發生額計算費用”等,這非常不好界定。對於工人的施工損耗業主也是難以限制的。
二.自購建材也要小心
很多業主對裝修公司購買的建材非常上心,產品的品牌、廠家等資料,都會審查得清清楚楚。但是自己購買的就分外大意了,自己的疏忽為別人留下了可趁之機。業主自己買的裝修材料應該在合同中標註清楚,包括產品序號、名稱、廠家、品種、規格等。否則一旦出現問題,裝修公司便會藉此推脫責任。
三.當心合同“增項”
通常在裝修合同中會附有一條“增項”約定,這也是裝修公司用來鑽空子的條款。例如,下水道的改造工程,僅是標明水管的價錢,但卻沒有對數量做好標註。於是,所實際使用的數量,也只能聽裝修公司的。水電改造項目最容易產生這類問題,業主要多加小心。
四.“保修”但不“保財”
有的裝修合同會有類似約定:待保修期結束之後,業主才支付最後的質量保證金,即尾款,通常這筆款項僅佔工程全部款項的5%。即使有了這項約定,裝修公司也不會懼怕,因為它早已經從別的地方找齊這筆款將此缺口給填平了。因此,問題出現業主拒付質量保證金,裝修公司也不會有什麼損失。
如何避開裝修合同糾紛?以上所給出的4大方向可為業主們指點迷津。不要在一些細節上迷失了,多加留心,萬事上心,才可能避免問題產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