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買房子要收的費用如下
產權移轉時應納稅費
1.契稅:買賣:契價x6%
2.印花稅:公契所載價格x0.1%
3.買賣登記規費:建物核定契價x0.1%
土地申報地價總額x0.1%
4.登記簿謄本費:每張20元
5.仲介服務費:成交價之2%
產權移轉代書費
1.簽約代書費:1,000~2,000元
2.買賣過戶登記代書費:每件9,000~12,000元每件9,000~12,000元
以土地一筆、建物一棟為一件,增加筆棟加收費用
申辦貸款時相關費用
1.銀行徵信查詢費:100~500元
2.貸款開辦手續費:2,000~5,000元
3.設定登記規費:借款金額 1.2 x 0.1%
4.登記簿謄本費:每張20元
5.住宅火險及地震險:費用由產險公司估算
6.設定登記代書費:一個順位3,000~5,000元(設定登記以一個順位
為一件)
其他費用
1.水電、瓦斯管理費,依近期收費單據計算,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
例分攤
2.公共基金、公共修繕費,依契約約定
2.買了之後每年要繳房屋稅 地價稅喔!!
一般而言,仲介會收那些費用?如何計算?
買賣雙方最高收成交價的6%,可議,目前行情都是收3~5%,如果想殺價到市場行情之下,就多付比例仲介費,如果買高,有的不跟買主收任何費用!
4.若成交,交屋時需付那些費用
1.買方應繳稅費
應繳稅費 稅率 備註 稅費試算
契 稅 買賣:當年房屋評定現值x6%
房 屋 稅 1、 住家用:房屋現值1.2%
2、 非住家非營業用:房屋現值2%
3、營業用:房屋現值3% 以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地 價 稅 1、一般稅率: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(累進稅率)。
2、自用住宅稅率:千分之二。 以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印 花 稅 典賣、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按金額1/1000計貼。
登記規費 1、土地以當年度申報地價總額千分之一計收。
2、建物以當年度評定現值千分之 一計收。
3、書狀費用每張80元。
過戶登記地
政士代辦費 每件10000至12000元(簽約費買賣雙方各1000元)
設定登記地
政士代辦費 1、每一順位抵押權3000至5000元。
2、謄本每張20元。
火 險
地 震 險 每年投保一次,依保險公司估算為準。
徵信查詢費 依各銀行收費規定。
其他費用 水、電費、瓦斯費及管理費等以實際交屋日(依各收費單據)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2.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
1.賣方應繳稅費
應繳稅費 稅率 備註 稅費試算
土 地
增 值 稅 1. 一般用地稅率20%、30%、40%。
2.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%。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自91年2月1日生效,實施3年至94年1月31日屆滿後,經立法修正調降一般土地增值稅稅率為20%、30%、40%,且對於長期持有超過20年以上的土地給予減徵優惠,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則維持為10%,並自94年2月1日起生效實施。
地 價 稅 1. 一般稅率: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(累進稅率)。
2. 自用住宅稅率:千分之二。 1.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 ( 8 月31日) 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,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。欠繳之地價稅房屋稅未繳清前不得移轉。
2. 以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房 屋 稅 1. 住家用:房屋現值1.2%
2. 非住家非營業用:房屋現值2%
3. 營業用:房屋現值3% 1. 欠繳之房屋稅未繳清前不得移轉。
2. 以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財產交易所得稅 1. 房屋評定現值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率。
2. 列舉抵扣。 出售房屋所得應併入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內,於次年申報所得稅。
工程受益費 欠繳之工程受益費未繳清前不得移轉。
塗銷登記費 1. 賣方無設定他項權利則免。
2. 每一順位抵押權塗銷費用1500至2000元。
其他費用 水、電費、瓦斯費及管理費等以實際交屋日(依各收費單據)按天數比例分攤。
2.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
買賣有這麼多稅(中華民國)萬萬稅
找代書辨一辨方便多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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