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婉拒自己不想或無法做到的事,有6種不傷和氣的溝通技巧。
看場合說「不」
私下拒絕往往比當眾拒絕好,旁人的存在會加深殺傷力。如果實在無法避開其他人,最好事後馬上找時機再與對方說明。
表現友好,先肯定再拒絕
態度友善,先給予肯定再拒絕,能降低對方「被否定」的感受。與其說:「我不同意你」,不如微笑著說:「你的簡報做得真精采!不過某個部份無法完全說服我。」
「貶低自己」勝於「否定他人」
比起單方面否定他人,可以表現謙虛、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態度適度貶低自己,平衡對方的期望落空,同時記得以「對事」取代「對人」。
與其說:「我不能幫你」,不如換個方式說:「我很想幫忙你,但這件事情我實在也不擅長」,甚至推薦更適合的人選。
巧妙借用別人的話來拒絕
巧妙借用別人的話,同時主動表示歉意或同情,可以讓對方知道你的難處,例如:「實在很抱歉,我們公司政策規定不能夠……」、「我知道你很需要這個東西,只是我們主管有交代……」當對方知道不是你單方面作主,比較不會歸咎於你,也會知難而退。
短暫延遲,可暗示為難之處
毫不留情的立刻拒絕具有強大殺傷力。面對要求時,專心看著對方眼睛,短暫沉默,足以暗示你的為難。